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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集合]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长腿叔叔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一口气读了两本名著,本该在少年时读的,而我却现在才有机会,不过,正如《波丽安娜》所说:那又如何呢!青年读起来又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现在想谈谈的是《长腿叔叔》中的莱蒂。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况,并声称不会回信。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己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身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空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己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伤心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小说写的很戏剧化,也很浪漫,作者琴。韦伯斯特是位美国女作家,从小就生活在浓重的文学氛围中,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从事出版工作。她刻画的茱蒂热情、幽默、乐观而又聪颖,文中穿插的钢笔画,增添了幽默,加强了表现力,这篇小说可以说是一个少女的成长日记,也可以是幽默而又真情的内心独白,充满惊喜又充满温馨,满载着感情的味道而又不乏社会中不同社会阶层的缺点的批判,上层社会的虚伪,中层社会的无力,底层社会的悲苦,这也许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通过塑造一个幸运的人,让各阶层人们对未来充满憧憬,充满惊喜。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茱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向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你也能够感觉到她在成熟,不仅仅在知识的增加,还有心灵的成长。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来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己给自己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一定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应该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己现在为各种外来的压力而形成的不良感觉而难过吗?
在第四十四封信里,她说“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我会的,真的,叔叔,当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女演员,或者剧作家——任何一类我能成为的伟大人物吧。我强烈渴望去流浪,一看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我想在看到这样的话的时候,你一定会心里亮堂起来,尤其如果你读过并喜欢三毛的话。在你的心里会有一大片开阔的地方,你会那么快乐,那么洒脱。流浪、流浪,多么美的生活啊。哈哈。想想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吧,茱迪也是这样的神秘女子吧,她们会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在第五十七封信里,茱迪写到“这还不是最快乐的事!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现在。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是努力从现在中得到更多。这就像耕田一样,可以广耕,也可以精耕。从此以后,我会精细地活着,享受每一秒钟的'时间,享受它的时候就要感觉这是种享受。大部分人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赛跑,他们想达到一些远离地平线的目标。在路上,他们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失去了欣赏路上漂亮的风景和宁静的乡村的机会。当自己衰老时,他们才认识到自己的精力不够了,达不达到目标已经显得很不重要了。而我呢,则决定在路上坐下来,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我不说什么了,您自己读这段话吧。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想知道那是什么书吗?这就是举世闻名的《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是美国女作家简·韦伯斯特的成名作,她的作品朴实、清新、机智,《长腿叔叔》是她这类作品的代表之一,曾被改编为舞台剧、动事片,是很多少女的枕边必备书。它似乎已成为了我的“手边书”——爱不释手。
整本书描写了一个叫杰瑞莎的孤苦无依的女孩,得到一位好心人的资助,走进了大学校门。杰瑞莎不知道好心人是 ……此处隐藏5411个字……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她们都从襁褓时就拥有这一切,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她们来说,一切想要的东西都是世界所欠的。...至于我,世界什么都不欠我的,一开始就毫不含糊地告诉了我这点。我无权赊欠....”“成年以后,我对世界的认识将是那些家境优越的姑娘所缺乏的。”“我看到很多女孩子,(例如茱莉亚)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快乐。她们已太习惯于这样的感觉了,感官已麻木,而我却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每一刻都感到很快乐。将来不管发生何等不愉快的事情,我都会感觉到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视为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它的感觉。任凭风云变幻,我将直面一切。”我对自己拥有的一切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了,如果我一开始就被告之,我父母的东西都不是我的,我成年后父母就再也不给我提供一分一毫。那么我就会老实点了。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2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3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见这本书的封底):茱迪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作文而将她送进了大学,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昵地叫这位理事“长腿叔叔”。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己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对她来说,他几乎并不真的存在。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茱迪大吃一惊,他们开始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长腿是理事留给茱迪的印象,茱迪不知道他的其他特征,更愿意叫他“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你也可以感觉到她在成熟,不仅在知识的增加,还有心灵的成长。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己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茱蒂是《长一腿叔叔》的主人公,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在孤儿院里长大,一直到17岁。孤儿院,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在这里长大的都是些没有父母和亲人照顾的孤儿,和我们一样,茱蒂开始也讨厌这 里的生活,她写了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来表达她对这里的生活的不满。但这篇作文却给她带来了好运,一个在影子里有这一双“长一腿”的叔叔看了以后愿意 资助她上大学。这个茱蒂可真大胆,竟然敢把她对孤儿院的不满写在作文里,还给管理孤儿院的李皮太太和资助孤儿院的董事们看,一点都不掩饰她的想法!这是我 开始佩服她的地方。
可是,后来,慢慢往下看,你就会发现,茱蒂还有很多了不起的地方。她很乐观,她的信里总是兴高采烈地说一些开心的事;她很用功,她如饥似渴地读了很多她之 前没有机会读的书;她很自尊,她坚决地拒绝了长一腿叔叔资助她买帽子、出国旅游的'钱;她很诚实,连小时候偷吃饼干这样的事也将给长一腿叔叔听;她还很善良,连 一头老母牛去世的消息都不忍心讲……
最了不起的,我觉得是她一直坚持做她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不做她认为不该做的事情。
长一腿叔叔希望她能成为一个作家,她也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她花了整个冬天和整个夏天的时间写了一部小说,却被出版社退了回来。她很伤心,亲手把书稿丢进了火炉,“那种感觉,就像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进火葬场一样。”但是她还是继续写书,并且一遍遍地修改,坚持要做一个作家。
虽然她很想出国旅游长见识,但这要花很多钱,尽管资助她的人心甘情愿地出钱,她还是拒绝了。她觉得拿别人的钱去游山玩水是不对的。看到这里我偷偷地想:如 果有人给我钱叫我做自己最想的事情,我会不会拒绝呢?你呢,你会吗?如果你也在犹豫,那么,看看茱蒂吧,她可是一个孤儿,一直都很缺钱买她想要的东西,去 她想去的地方,而我们呢,拥有很多的新衣服、新玩具,去了很多好玩的地方。这样一比,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别人再有钱,那也是别人的,不能随便接受人家 的好意!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做我,做最好的我”,是的,我们学校不就是希望把我们教育成这样的孩子吗?坚持做自己,做好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