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定金合同

时间:2023-07-06 14:39:13
出租房屋定金合同

出租房屋定金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租房屋定金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出租房屋定金合同1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区

二、房屋使用性质

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为_____。

三、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定金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2。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同时乙方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同时甲方应支付中介方定金的一半作为服务费。

五、房屋租金及管理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付_____押_____。

2。甲方承担________。

其他由乙方承担。

< ……此处隐藏1744个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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